「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政府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普通話基準試之一。本校學員完成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課程,於校內考試及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取得合格成績以及出席率達七成,即可獲政府八成學費資助。
詳情如下:
1) 申領人必須於開課後及四年期限屆滿前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才可申領發還款項。
2) 為證明成功完成課程及申領發還基準試的考試費,申領人須填妥「發還款項申領表」、「申領發還基準試考試費用」表格並連同考試費的收據副本、證書的副本以及課程出席證明一併遞交。
3) 申領人不可獨立申領語文基準試的考試費。如要申領考試費,申領人須將相關的語文課程的學費一同作申領。
4) 持續進修基金宣佈由2009年9月1日開始,學員可以選讀兩個或以上的持續進修基金課程,只需考獲一次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成績,及格者便可同時申領發還兩個或以上的學費款項。
所有的申請程序、所需文件,以及各項手續,本校均會協助學員辦理,以達至一條龍服務。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與本校課程主任聯絡。 |
查詢電話:2625-1128 (旺角) 2328-0912 (灣仔 / 金鐘) |